問題出在哪:子時跨日
十二時辰把一天切成十二段,子時是 23:00–00:59。但曆法的「日」在午夜 00:00 換——子時的前一小時屬今天、後一小時屬明天。於是 23:00–23:59 出生的人卡在縫裡:時辰已經是子時(明天的第一個時辰),日期還是今天。日柱跟時辰走還是跟日期走,就是兩派的分水嶺。
- 子初換日派:時辰優先。23:00 起就是新的一天,日柱進位用次日,時干按次日日干起子。
- 夜子時派:日期優先。23:00–23:59 稱「夜子時」(或晚子時),日柱維持當日不換,時支入子。00:00 後才換日,稱「早子時」。
兩派都有傳承,典籍沒有留下可以裁定的明文——日子從子初還是子正起算,本質是曆法慣例與命理慣例的交界問題,不是誰算錯。所以負責任的做法不是宣稱哪派正確,是把自己採哪一派講清楚,讓你對照別家結果時知道差異從何而來。
本站的規則:夜子時制,一次講完
本站採夜子時制,完整規則三句話:23:00 之後日柱不換日;時支入子;時柱天干按當日日干用五鼠遁起子。舉例:某日是甲子日,當晚 23:30 出生,日柱仍是甲子,時柱從甲子日起甲子時——時柱甲子。到了午夜 00:30(已是次日乙丑日),日柱換乙丑,時柱按乙丑日起丙子——同一個子時的兩half,日柱時柱都不同。
為什麼選這派?誠實的答案是:舊版程式就是這樣寫的,重寫時逐行核對後確認它是夜子時派的通行做法之一、內部自洽,於是保留並「載明所宗」——這正是命理研究組對這一項的裁決:不必改,但必須寫出來,否則使用者拿別家排盤對照會以為我們算錯。你現在讀的這一段就是那條載明義務的落實。
一個真的修過的錯:真太陽時把時刻推過午夜
流派分歧之外,有一個兩派都算錯的情況曾經存在於本站:真太陽時校正。出生時刻要先按出生地經度與均時差校正(詳見真太陽時那一篇),台北的校正量大約落在負十到正二十二分鐘。若時鐘 23:50 出生、校正後成了次日 00:10,日期應該進一位;舊程式只把「時分」繞回來、日期不動——結果是校正後明明已過午夜,日柱卻還用原日期,哪一派的規則下都不成立。
這個錯命中率低(只有出生時刻落在午夜前後約二十分鐘內的人可能踩到),但命中就是大事:日柱換人等於日主換人,整張盤作廢。修正後校正函式回傳日期進退位,年月日柱都用校正後的日期重排(同時避開節氣交界),並有回歸測試釘住。列在這裡的理由跟納甲那篇相同——修錯紀錄公開,你才查得到。
對照別家結果時的檢查清單
- 出生時刻在 23:00–23:59 嗎?不在,兩派無分歧,差異來自別處(最常見是真太陽時有沒有校正)。
- 在的話,先確認對方採哪派:日柱差一天=派別不同,不是計算錯誤。
- 時刻在午夜前後二十分鐘內?加問一句「校正後有沒有跨日」,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環節。
- 時辰根本不確定?與其猜一個 23 點半,不如排三柱盤——見時辰不詳那一篇。